| 充分发挥控申部门窗口作用 认真落实“三个百分之百”承诺 (黑龙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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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09-14 10:06 |
充分发挥控申部门窗口作用
认真落实“三个百分之百”承诺
控申部门处于信访工作第一线,是检察机关联系人民群众的“窗口”,是维护司法公正的一个重要职能部门。去年,省院提出了“三个百分之百”的工作要求,我院控申科全体干警深入理解,认真贯彻,努力实践,在晋升国家级文明接待室的基础上,始终把“三个百分之百”作为衡量控申接待工作质量,提高文明接待标准的尺度,坚持在抓好硬件建设的同时,着力抓好软件建设,把落实“三个百分之百”作为接待工作的重中之重,不断加以深入和延伸,提高了首访接待成功率,大大减少了群众越级上访率,增强了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为上访群众解决实际问题的自觉性。两年来,共接待受理来信来访110件,审查处理110件,对署真实姓名的信访和来访案件,依照有关规定,全部进行了程序性或实体性答复,实现了“三个百分之百”的工作要求 ,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我们的主要作法是:
一、接待到位,给群众一个理顺的心情
做好接待工作,是落实“三个百分之百”,取信于民,树立检察机关良好形象的必然要求。近年来,我们在接待群众来访中,努力提高接待工作效率,以为人民群众解决实际问题为出发点,加强了信访接待工作。在接待来访中,坚持说知心话,办实心事,认真落实首办责任制,把问题解决在首访环节,避免了重访量,减少了越级上访量。对此,我们采取了三条举措:一是对首次受理的来信来访坚持文明热情,认真负责,做到一次性到位,对移送本院其他部门办理的认真催办,并做好信访人的答复和疏导工作,有效地杜绝了重复上访。二是对上访人员反映的问题,我们从不因事小而不管,因其难而推诿,因不属于本部门管辖而拒之,而是凭着神圣的使命感和强烈的责任心,按照“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热情接待,及时受理。只要有来访者,就要认真接待,做到一事一办,办就办好。如我们在接待来访人张克时,由于所反映的问题是1994年的案子,并且不属于我院管辖,接待人员并没有因此而一推了之,而是认真接待,认真调查。原来张克是因抢劫罪被上甘岭法院一审判无罪,二审改判有罪的。但张克在去年的8、9月间,只拿着一审的无罪判决三番五次地来我院申诉。这时的张克已是70多岁的高龄,又患有脑中风,语言不清,思维迟钝,对于这样的特殊上访人员,我们耐心地做好工作,及时同上甘岭法院联系,调取了原始卷宗的一些法律文书证据,并把张克的家属找来,做了大量耐心细致的解释工作,终于使其本人和家属明白了我们的工作原则,理解了法律的公正、公平,表示息诉。三是坚持做好检察长接待周工作,不拘限于规定的接待的时间和时限。如我们在接待一位原友好物资局一位退休老干部时,他拿着一封举报信,执意要求检察长接待,由于当时检察长在市里开会,这位老同志有些失望。针对这种情况,我们既要保护鼓励人民群众的举报热情,又不能失去查处犯罪的机遇,马上和检察长联系,检察长当即指示,放弃休息日让这位老同志星期日来院接待了他。通过他所反映的问题,控申干警经过初查,查出了一起贪污案并移送反贪局立案侦查。
二、受理到位,给群众一个公正的态度
受理控申举报案件是做好控申工作的重要环节,也是强化监督,维护司法公正的有效手段。我们在按职权范围受理群众来信来访的基础上,认真落实首办责任制,凡是涉及到本院受理的控申举报案件,我们注重抓好了三项工作。一是对申诉案件快查,决不能抓而不查,查而不办,拖泥带水,影响群众正当的申诉情绪。今年5月,我区河东二连农民裴凡兴因购买良种厂不合格种子起诉到法院要求赔偿损失,法院作出判决后这位农民不服申诉到我院。我院受理后,根据当事人的申诉书、法院的裁判书及证明其申诉主张的证据材料,判决结果在适用法律上明显不当。于是我们及时将这起案件移送本院民行检察科,依法提请抗诉,给这位农民讨回了公道。二是对复查案件快办,并运用法律手段,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如1998年我院在办理沈伟光贪污案件中,由于收缴的赃款有一部分没有认定犯罪,造成被告人不服申诉到我院,要求退还。为了不出现当事人反复申诉,我们当即调阅了卷宗,进行了立案复查。经复查,此案涉及的部分财物证据不足。于是,我们按照“谁办理谁负责”的原则,依法给予纠正。三是对赔偿案件快处。对凡是涉及到首次办理的刑事赔偿该受理的必须受理,该确认的依法确认,审查后应该赔偿的应积极给予赔偿。今年我们在受理顾乃新刑事赔偿案件中,由于当时办案机关错误拘留,给当事人造成一定经济损失,通过复查,我们依法给予确认,并按规定支付了一定的赔偿金。
三、答复到位,给群众一份满意的结果
认真履行检察职能,给上访群众一个客观公正的答复,依法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是我们做好控申检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针对近年来告急访、集体访、越级上访的特殊现象,我们本着耐心说服和预防在先的工作原则,对上访者给予明确肯定的答复,从而增强了信访人的法制观念。一是用初查办案的直接效果,给上访人以满意的答复。我区经委所属的食品厂,多年来由于经营不善导致破产,职工以本单位领导涉嫌贪污,拖欠工资为由集体上访,要求检察机关查办,并声称如处理不好,就上访到省。为增加办案的透明度,我们立即组成专案组开展初查,针对职工反映的10个问题,我们进行周密研究,制定初查计划,排除各种干扰和阻力,调查取证,终于查出了原厂长程斌挪用公款30万元的犯罪事实,最后起诉到法院作了有罪判决,近两年来,我们共受理集体访案件4件,全部按照“三个百分之百“要求进行了落实,从而避免了越级访、重复访的发生。二是用特事特办的实际举措,给举报人以满意的答复。在工作中对署真实姓名的举报案件线索先行初查,以最快的速度给举报人一个满意的答复。如2001年5月,我院控申科初查了友好木材综合加工厂医院院长王文才涉嫌贪污一案,举报该案的是这个单位身患癌症的一名职工,根据这封署名举报信,我们立即组织人力进行了认真细致的初查工作,经过大量的调查取证,仅用7天的时间就查出了该院院长涉嫌贪污公款1万余元的犯罪事实,并依照法定程序移送反贪局立案侦查,迅速逮捕了犯罪嫌疑人。当时举报人身患癌症,在家卧床不起,我院主管检察长带领办案人员到举报人的家中,及时将查处情况反馈给举报人,举报人对检察机关工作效率和办案结果表示非常满意。两年来,我们对12名署名举报者都做到了百分之百的答复。对在外地的,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予以答复。三是用为群众办实事、好事的实际行动给群众以满意的答复。时时刻刻为群众排忧解难,做到生人和熟人一个样,本地人和外地人一样,切实做到了一心朴实地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今年8月份,一位家住汤旺河区的老大娘来到我院,反映其孙女到友好区亲属家串门被人打伤住进医院,正赶上这女孩考取了佳木斯大学,现在犯罪嫌疑人又逃离本区,医药费没人支付,如果病情不能早日全愈,将影响孩子到大学报到,这位老大娘恳求检察机关帮助。面对老大娘万分焦急的心情,我们当即与公安方面联系,并会同公安分局刑警大队,辖区派出所的同志到犯罪嫌疑人的亲属家中做耐心细致的说服教育工作,在多次的协调下,犯罪嫌疑人家属同意支付住院所发生的一切费用,此上访案及时得到了处理,使这个孩子按期迈入了大学的校门,缘了大学梦。同时对久诉不决的上访老户案件,采取领导包案,限期办结,不流于形式。去年通过对上访老户案件进行排查,使3件沉积多年的上访老户案件全部得到处理。6年前,纪广德因家中生活困难,单位领导给解决2米木材,被公安机关没收。纪多处上访都无人管,来到检察院申诉。我们听完上访人陈述后,立即受理,经对公安机关多次督办,得到了纠正,退还了木材。事后,这位上访人深受感动,称赞检察机关真是为人民办实事的好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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